越南明确RCEP实施工作部门分工
近日,越南常务副总理范平明已批准关于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实施工作的部门分工方案。
按照方案规定,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、原产地规则、贸易救济、服务贸易、竞争章由工贸部负责协调实施;货物贸易章中,进出口管理和其他缔约方进口关税相关内容由工贸部负责实施,越南进口关税相关内容由财政部负责,农产品相关内容由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负责;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章由财政部下属的海关总署负责协调实施;食品安全、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由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负责实施;知识产权章中,工业产权相关内容由科技部负责实施,知识产权和版权相关内容由文化体育旅游部负责实施。此外,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,由工贸部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,形成报告后提交总理审议。